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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节能减排再出重拳 超能耗将实施惩罚性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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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10-29 浏览数:4373 新闻来源: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第四季度节能降耗工作

 

□从源头上控制高耗能行业增长

 

□确保完成全省淘汰382户企业落后产能目标

 

□对超能耗企业落实惩罚性电价

 

□11月开始,对各市(州)“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预考核

 

“十一五”节能减排进入最后一度的冲刺阶段。10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四季度全省节能降耗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在高耗能项目源头、预警、惩罚以及考核等多方面制定了实施措施,我省节能减排再出重拳。

 

《通知》指出,一是年内坚决不审批、核准、备案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切实从源头上控制高耗能行业增长。二是严控新上高耗能项目投产。对已经建成但尚未投产的高耗能工业项目,年内暂缓投产。

 

同时,必须确保完成全省淘汰382户企业落后产能的目标。记者从省发改委节能减排处了解到,我省今年列入国家名单的35家落后产能已经全部淘汰完毕,目前已经完成331户企业的落后产能。

 

前三季度,我省的工业用电以及全社会用电量增幅较快,大大影响了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通知》提出,要引导钢铁、建材、化工、有色等高耗能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在明年初停产检修的可提前到今年底进行。对今年完成节能目标有困难的高耗能企业将采取“发点球”的措施,督促尽快整改达标,并对超能耗(电耗)企业名单和产品实施惩罚性电价。

 

《通知》还要求,从11月开始,将组织开展对各市(州)“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预考核和督查,并按规定将预考核结果通报全省,对节能工作进展缓慢的市(州)负责人进行约谈。年底,将对各市(州)、重点行业“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算总账,实行严格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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