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以来,中国已有7个HFC-23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被3位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EB)委员提请审议并延迟签发。此后,该事件被一些媒体解读为“中国企业存在国际碳交易中套利的舞弊情况”。对此,9月16日,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了事实真相。
据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秘书长梅胜放介绍,EB委员延迟签发中国HFC-23分解CDM项目的理由是,质疑中国企业由于实施该项目导致HCFC-22产量的增长大大高于市场需求的增长。
梅胜放说:“EB个别委员对中国企业为CDM项目而故意多生产甚至销毁HCFC-22的猜疑是毫无依据和不合逻辑的。中国企业实施HFC-23分解CDM项目收益的65%上交了国家,用于支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扣除HFC-23分解CDM项目需要额外增加装置的运行成本后,企业实际所得仅为CDM项目总收益的10%~15%,即大约2000元/吨。而企业生产HCFC-22的成本超过企业CDM项目收益的4倍以上,为8000~9000元/吨。因而企业不会因为CDM收益而多生产HCFC-22。”
针对有媒体关于企业因多生产HCFC-22而从CDM荒刻桌的报道,江苏梅兰集团CDM处处长黄鸿儒、浙江东阳化工有限公司CDM项目负责人郭黎明都深感不公。黄鸿儒说:“中国HCFC-22产量的增长并不会让企业从CDM项目中收益,因为CDM项目的指标早在2007年申请CDM项目时就已经确定。根据规则,申请时HCFC-22装置必须已经稳定运行3年坏笔备梅兰集团核定的指标是2004年的产量2.5万吨,近几年集团产能已达到8万吨,但能获得CDM收益的仍然只是原先申请核定的2.5万吨。增加的产量不仅没有CDM收益,而且还需要企业自己额外增加HFC-23分解处理的运行费用。”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认为,一些媒体的报道严重偏离了事实,EB个别委员的做法违反了EB根据《京都议定书》和《马拉喀什协定》制定 对已注册CDM项目减排量签发的审查规则。梅胜放呼吁,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应纠正个别委员的违规行为,以维护CDM项目的公平、公正、透明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