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国政府根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06年以来全国单位GDP能源消耗降幅进行了修正,由此形成的结果是,今年作为“十一五”最后一档慕档湍芎难沽τ兴减轻。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上周发布的公告I修正后,2006年至2009年,全国单位GDP能耗累计降幅达15.60%,比修正前的14.38%提高1.22个百分点。这样,2010年单位GDP能耗降低比2009年应再降5.2个百分点。
按“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要求,从2006年至2010年底的五年间,全国单位GDP能源消耗须降低20%左右,此项指标为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
“数据修正后,今年完成能耗降低目标的压力减轻,完成任务的可能性增加。”瑞银证券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汪涛对财新记者说,尽管如此,要完成“十一五”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目标,后半年节能减排的力度不能减弱,尤其是重工业的节能减排。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计算公式,单位GDP能耗由能源消费总量除以GDP得来。国家统计局公告称,根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2005年至2008年全国单位GDP能耗分别修订为1.276、1.241、1.179、1.118吨标准煤/万元,2006年至2008年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分别修订为-2.74%、-5.04%、-5.20%。
“修正前几年的单位GDP能耗降幅,是因为根据第二次经济普查结-,GDP数据和能源消费总量都发生了变化。”国家统计局官员7月16日对财新记者说。
2009年12月,国家统计局依据GDP核算制度和第二次经济普查结果,对2008年全国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2008年全国GDP总量为314045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3345亿元。
此外,根据经济普查能源消费调查结果,2008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调整为29.1亿吨标准煤,比之前公布的初步数据增加2.12%。统计局公布,2009年单位GDP能耗为1.077吨标准煤/万元,降O3.61%。
“假设完成能耗降低目标完全是靠关停重工业实现,下半年的经济增长平均应该在8%左右。”汪涛估算,其中,三季度GDP在8%多,考虑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四季度经济增长就会回落到8%以下。不过,全年GDP同比增长还会在9%以上。
“十一五”前四年,能耗降低幅度较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自2008年四季度开始,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控制“两高一资”的政策出现松动,包括大范围提高出口退税,降低禁止类、限制类加工贸易门槛,环境标准松动等,一些已淘汰的落后产能死灰复燃,重点耗能企业能源消费增加,导致能耗强度下降速度放缓。
直到2010年一季度,全国单位GDP能耗不降而升,上升了3.2%。为此,自4月开始,政府加大了节能减排的力度。
7月16日,国家统计局工业统计司副司长张卫华接受官方媒体记者采访时说,近期国家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采取了控制高耗能行业新上项目、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实行差别电价和调整或取消部分高耗能产品出口退税率等一系列措施,对高耗能行业的过快增长起到明显的抑制作用。6月,六大高耗能行业同比增长11.8%,增速较5月份回落4个百分点,直接影响规模以上工业增速回落1.3个百分点。
汪涛认为,节能减排应建立由市场发挥配置资源和决定资源价格的机制。资源税改革应尽快在全国推开。同时,2010年资源商品价格的改革“也很让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