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青海省节能监察总队正式挂牌成立。
青海省节能监察总队是经省编办批准成立的专业节能执法机构,其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负责全省节能监察;指导和协调各地节能监察工作。它的成立标志着我省节能监察工作开始步入专业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青海省节能监察总队的成立,是省委、省政府对全省节能工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四个发展”的重要举措,也对提升我省工业化水平,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