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节能循环经济财政奖励项目公示
根据《福建省省级工商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企〔2007〕12号)规定,现将符合《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福建省节能循环经济财政奖励项目的通知》(闽经贸环资〔2012〕574号)要求的2013年福建省节能循环经济财政奖励项目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0月20日前向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反映。
联系电话:
省经委:0591-87801232(环资处)、87858000(计财处)、87833704(监察室)
省财政厅:0591-87097609(企业处)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2013年10月14日
文章直接来源:厦门节能公共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