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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拟控制高耗能产业产能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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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5-25 浏览数:4803 新闻来源:杭州日报

 

酷暑还没来到,用电难已经成为热点。

 

浙江省电力公司近日对外发布,今年浙江的电力缺口提前到来,目前用电缺口已经达到200万到300万千瓦,季节性较长时段性电力供应紧张局面已成定局。

 

如何节约电力等能源,已摆在了我们面前。

 

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修订草案)》,提出了许多节能的措施。

 

高耗能产业,是吃电的大户。草案提出,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控制高耗能产业产能增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淘汰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

 

对未完成节能目标或者未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批准或者核准新增能耗的高耗能行业项目。

 

对能源能耗超过国家和省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用能单位,实行惩罚性价格政策。对主要能耗行业的用能单位,按照淘汰、限制、允许和鼓励类实行差别电价政策。

 

同时,草案鼓励新能源的发展。特别提出,新建公共机构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十二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利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

 

今后,太阳能、地热能、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设施,也应当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验收。

 

此外,还鼓励我省发展中小学校车服务系统,鼓励单位开行班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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