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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单位GDP能耗水平领先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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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9-25 浏览数:4802 新闻来源:钱江晚报

 

昨天上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由浙江省经信委和省统计局相关负责人发布2009年浙江省能源及利用状况。

 

同时,《2009年浙江省能源与利用状况(白皮书)》正式发布。白皮书显示:2009年我省万元GDP能耗已降至0.74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5.4%,继续保持国内领先。

 

单位GDP能耗水平国内领先

 

统计显示,浙江省2009年能源消耗继续保持减缓增长态势,全省能源消费总量1.56亿吨标T煤,比上年增长3.0%,增幅较上年回落1个百分点。2009年浙江全省万元GDP能耗0.74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5.4%,单位GDP能耗水平位居国内第四位,继续保持国内领先。全省能源利用效率39.5%,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浙江省统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杰介绍说,“十一五”前四年,浙江省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7.3%,能源利用效率累计提高约4.5个百分点,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十一五”节能目标的85%,为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各地全部完成节能目标

 

在新闻发布会上,王杰称,2009年浙江全省各市均完成节能>标。

 

《2009年浙江省能源与利用状况(白皮书)》显示,我省杭州、宁波、嘉兴、金>、衢州和丽水单位GDP能耗降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从能源消费方面来看,2009年我省各市能源消费增速普遍较低。”王杰详细列举说,能源消费增速在3%及以下的有温州、丽水、宁波和台州;3%-4%的有杭州、绍兴、金华、嘉兴;4%以上的有舟山、湖州和衢州,其中舟山比上年增长5.9%,为全省最高。

 

将严控高耗能产业用电

 

在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还了解到,下一阶段,我省将从严控制用电过快增长,落实高能耗行业有序用电方案,通过限产、停产或调整产品结构等措施,严格控制重点能耗大户新增耗能。

 

浙江省日前还下发了《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要求,各级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要N同质监部门责令超限额标准用能单位限期进行治理。在规定期限内不治理或治理后能耗标准仍不达标的,按规定权限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关闭。

 

浙江省经信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凌云表示,对于未能按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将执行差别电价,要坚决压缩限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等八大类高耗能行业企业的用电,确保按时全面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加快再生和清洁能源发

 

去年,我省加快了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的应用发展。

 

全省共组织实施光伏发电示范项目34个,总装机容量5.8万千瓦;建成大成岛、天台山、苍南霞关等3个风力发电项目;建设龙游、长广等两个以秸杆等农林废弃物为燃料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龙游2兆瓦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发电示范项目;新增水电装机50万千瓦。

 

至2009年底,全省核电、水电、风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的总装机容量已达1012万千瓦,约占全省电力总装机容量的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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