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山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并将自11月1日起正式颁布施行,这是该省第一部规范和推行清洁生产的法规。
《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明确了清洁生产单位认定制度s设定了专项资金制度,建立了监督管理体系。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山东推行和实施清洁生产工作走上符合本省实际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为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法律依据。对加大全省清洁生产工作的推行力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必s有力促进山东省的节能减排工作,加速山东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