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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节能服务业迎来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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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12-27 浏览数:4814 新闻来源:中广网

 

日前记者获悉,财政部给予天津市8000万元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专项支持天津市进一步普及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新机制。天津与北京授予的此项奖励资金并列全国第一,占到本批奖励资金总额的6.79%。天津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国家扶持、用能单位认知程度增加等因素作用下,天津节能服务产业发展面临非常好的发展机遇。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今年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并在全国范围内选取461家节能服务公司,列入合同能源资金支持范围,天津市有9家节能服>公司入选。据了解,财政奖励支持的对象是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范围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支持条件是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额在70%以上,单个项目的年节能量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下,100 吨标>煤以上(含),其中工业项目的年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天津财政共同担负,其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天津市奖励标准为60元/吨标准煤。据了解,目前,天津市已实施和正在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共有24个,项目全部完工可为天津市节约>18万吨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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