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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关于印发《天津市2010年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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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3-29 浏览数:4774 新闻来源: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津经信节能〔2010〕1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2010年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有关委、办、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重点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推动天津在高起点上实现新发展、再上新水平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落实E学发展观,更好地完成我市节能降耗工作目标,推动我市节能减排工作更上新水平,我们提出了《天津市2010年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具体情况,安排好年度工作。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天津市2010年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市委九届七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着力构筑“三个高地”,全力打好“五个攻坚战”的重大部署,围绕调结构、促转变、增实力、上水平中心工作,从实行科学监管、加快技术进步、完善服务保障三个方嶙帕Γ突出抓好节能降耗,深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发展环保产业,全面推进工业节水和污染防治,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二、工作目标

 

1、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6%以上。

 

2、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保持在12立方米。

 

3、主要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

 

三、主要工作

 

㈠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管理能力建设。推动各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企业集团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管,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明确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管理部门,畅通相应统计渠道,建立统计信息定期报送和工作信息要情通报制度,实行专人管理。重点推动滨海新区建立完善能源管理体系。各重点用能单位应依法设立能源管理负责人和管理岗位,严格执行能源管理岗位人员持证「诤捅赴钢贫龋参加能源管理、清洁生产审核、重点耗能设备管理及操作等专业知识培训,积极参与我市能源管理师试点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到有人干、能干好,加快形成各项工作有机结合、互相促进的高效机制。

 

(2)强化执法能力建设。重点做好天津市节能监察执法专业队伍筹备组建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区县建立本地区节能监察机构;研究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洁生产执法模式。支持节能监测机构专业化方向发展,落实年度节能监测任务;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专项核查,继续开展对空调、冰箱等产品能效标识执法检查;对享受政策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行抽查。

 

(3)强化服务能力建设。调整、充实节能、清洁生产与资源综合利用专家库,提升专家决策、咨询服务能力。支持合理用能评估、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服务机e建设,开展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重点开展针对评估、审计、审核报告的专项考核,对弄虚作假的依法实施处罚。培育扶植一批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重点推动河东区节能服务大厦建设。继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协议等新机制和新模式,引导和推动金融、担保等机e向节能减排倾斜,努力拓宽投融资渠道。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节能协会、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等要进一步做好技术、政策信息咨询与服务、专业知识培训等工作。各相关服务机构要不断加强自身管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㈡推进技术进步

 

(4)支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按照“三个一批”的要求,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项目策划、申报和实施。重点做好国家节能奖励资金、清洁生产示范推广等项目的组织、审查和申报,争取更多支持。制定本市年度节能专项资金选项指南,重点支持节能示范、自愿协议、合同能源管理以及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提出的节能项目。加强项目审核与跟踪管理,重点做好对获得支持项目建设进度、节能减排效果等情况的检查。协调财税等有关部门,落实企业购置节能节水、环保专用设备投资、税收等优苷策。

 

(5)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在量大面广的通用领域重点推广变频调速装置、节能变压器、蓄能余热利用装置、可再生能源和清洁高效能源利用、冷凝水回用、污水再生回用、膜处理、低成本环保药剂等先进适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治理新技术、新产品。推动“绿色照明”工程,在全市推广使用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600万支。继续推行节能产品认定制度,制定有关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研究制定促进节能节水、环保技术、产品推广的财税政策。定期举办产品技术推介会、供需方见面会,重点组织好中国环渤海(天津)国际节能环保绿色产业博览会。

 

㈢推行全过程资源节约

 

⒈突出抓好节能降耗

 

(6)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做好国务院节能评价考核组对我市现场核查等迎考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天津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对2009年度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千家企业的评价考核,分解下达2010年各区:、重点企业集团节能工作目标意见。各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企业要对2009年度工作开展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考核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符合自身实际的节能目标责任体系,将2010年度节能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基层。

 

(7)落实法规、政策和标准。深入宣贯、落实新《节约能源法》,修订《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争取提请市人大审议。研究制定E津市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加强对区县节能审查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修订重点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地方标准。编制《天津市产业能效指南(2010年版)》,指导企业科学选项。修订能源审计管理办法,研究制定重点用能单位节E管理办法、节能型企业标准,适时开展选树节能型企业活动。

 

(8)强化动态跟踪监控。会同有关部门完善能够科学反映区县能耗水平、落实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制度的节能统计监测体系;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检测等工作;落实国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实施方案》,严格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重点建设天津市节能管理综合信息系兀定期召开能源利用运行监测分析例会,强化对单位GDP能耗指标、重点产品单位能耗、重点耗能设备能耗的量化分析与审核。

 

(9)抓好重点领域节能。突出抓好冶金、化工、电力、石油石化4大重点行业、20户“千家企业”和年综合能耗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94种重点耗能产品和百种重点耗能设备。推动年能耗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N,编制节能规划;在重点行业组织开展与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标活动。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推进建筑节能,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积极推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加快太阳能、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建筑上的应用;强化交通节能,加快淘汰油N高的老旧车辆,加强营运车辆燃油定额管理;引导商业节能,继续开展零售业节能行动,推动大型商场开展系统节能改造;抓好农村能源利用,加快以户用沼气为重点的农村新能源建设,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渔船;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加强公共机构能源管理和统计工作,优先N购节能产品,减少待机能耗,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⒉深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

 

(10)推进大宗废弃物回收利用。开展重点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摸底调查和集中调研。继续抓好粉煤灰、钢渣、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推动对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的尾矿、污水污泥及废旧电子电器产品等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做好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落实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不断拓宽资源综合利用领域。

 

(11)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按照《天津市“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组织实施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重点项目,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结合工业园区建设,引导企业向主导园区聚集,努力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产品上下游衔接和资源最佳合理利用。重点抓好废旧电器回收利用基地、废旧轮胎再生利用基地、静海子牙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基地建设。

 

⒊大力推行清洁生产

 

(12)开展“百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活动。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现状调查,编制清洁生产典型范例、技术导向目录和行业技术指南。抓好冶金、化工、石油石化、电力、轻工、纺织>建材等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继续发布2010年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百家企业名单。做好对审核报告提出的中高费项目实施情况跟踪检查。在保证审核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减化审核程序,有效提高年度报告评估和企业验收完成率。

 

(13)深化工业节水。加强重点用水企业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公布工业用水大户名单,推动建立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相结合的节水考核制度。结合国家《节水技术政策大纲》,在钢铁、电力、化工等高耗水行业加快实施一批重点节水技术改造项目,科学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组织专家深入企业,按照节水型企业有关标准指导企业进行改进,积极树立节水型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节水型区县评选工作。

 

(14)抓好工业污染防治。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完成工业污染总量削减目标,努力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完成“十一五”电厂、企业自备电站烟气脱硫计划;重点抓好铬渣治理工程。

 

4.积极发展环保产业

 

(15)落实《天津市新能源及环保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继续支持国际环保产业园做强,津南环保产业密集区做优,子牙环保产业园做大,鼓励企业进入节能与环保产业生产、服务领域。搭建企业、科研机构技术信息定期交流平台。开展环保产业重点企业调研,积极争取我市更多优质产品列入国家推荐目录。各区县应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方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在市场前景好、节约减排潜力大的关键领域尽快形成突破,在量大、面广的共性技术和通用设备上及早实现产业化。

 

㈣加强规划引导

 

(16)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在充分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天津市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十二五”规划和推行指导意见,确定各领域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明确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等,并提出实现任务目标的保障措施,引导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开展4

 

㈤强化宣传教育

 

(17)营造全社会共同节约的良好氛围。继续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以及节能减排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组织开展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重点组织好年度“节能宣传周”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主要媒体宣传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普及节能减排知识,推广新举措、新方法,大力倡导节约风尚,树立先进典型,反对浪费资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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