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精神,为充分发挥产品能耗限额和产品能效标准等节能标准在提高产品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工业企业节能管理水平、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关于开展钢铁 化工 有色 建材等重点用能行业节能标准培训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1]251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准化管理委员会定于6月中旬至6月底分别在山东济南、内蒙古呼和浩特、四川成都以及江西南昌进行节能标准第一阶段集中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26项能耗限额标准及能效标准、能源基础标准等11项相关节能标准。
二、培训对象
钢铁、有色、建材和化工等重点用能行业相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节能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三、培训具体安排
培训班按照钢铁、化工、建材和有色行业分别在山东济南、内蒙古呼和浩特、四川成都及江西南昌举办。具体安排如下:
(一)钢铁行业节能标准培训班(山东)
1.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6月21日
报到时间:2011年6月20日15:00-18:00
培训地点:山东济南市济钢宾馆(山东济南市工业北路21号,酒店电话:0531-88862815、88868018)
2.培训名额分配
天津市5人,河北省40人,山西省10人,内蒙古自治区3人,辽宁省10人,吉林省3人,黑龙江省3人,江苏省15人,浙江省5人,安徽省5人,福建省5人,江西省3人,山东省12人,河南省6人,湖北省5人,湖南省3人,广东省3人,重庆市2人,四川省5人,贵州省2人,云南省3人,陕西省5人,青海省1人;总计约150人。
3.承办单位
承办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兴< 于永淼
联系电话:0531-88867062, 15953132939;010-58811775
传 真:0531-88867062
(二)化工行业节能标准培训班(内蒙古)
1.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6月23日
报到时间:2011年6月22日15:00-18:00
培训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维力斯大酒店(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9号,酒店电话:0471-6607777)
2.培训名额分配
山东省20人,河南省13人,河北省10人,内蒙古自治区20人,江苏省10人P安徽省5人,山西省8人,陕西省9人,云南省20人,贵州省5人,四川省12人,湖北省11人,湖南省6人,广西省3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人,辽宁省3人,吉林省2人,黑龙江省2人,宁夏回族自治区11人,甘肃省5人,江西省3人,浙江省3人,福建省2人,广东省1人,青海省7人,重庆市2人,上海市1人,天津市1人;总计约200人。
3.承办单位
承办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经信委
联 系 人:张波 于永淼
联系电话:0471-3376619, 13384873026;010-58811775
传 真:0471-3376619
(三)建材行业节能标准培训班(四川)
1.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6月28日
报到时间:2011年6月27日15:00-18:00
培训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地饭店(四川成都新华大道德盛路89号,酒店电话:028-86921388,86911283)
2.培训名额分配
江苏省20人,山东省15人,河南省15人,广东省20人,浙江省15人,辽宁省10人,福建省15人,湖北省10人,四川省15人,湖南省10人,河北省5人,内蒙古自治区5人,安徽省5人,山西省5人,陕西省5人,云南省5人,贵州E5人,广西壮族自治区5人,吉林省2人,黑龙江省2人,甘肃省2人,江西省2人,重庆市2人;总计约200人。
3.承办单位
承办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四川省节能监察中心
联 系 人:程韧 于永淼
联系电话:028-86624302,13882293216;010-58811775
传 真:028-86624305
(四)有色行业节能标准培训班(江西)
1.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6月30日
报到时间:2011年6月29日15:00-18:00
培训地点:江西省核工宾馆(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152号,酒店电话:0791-6126388)
2.培训名额分配
山东省20人,河南省20人,湖南省25人,江苏省22人,浙江省23人,广东省20人,云南省25人,四川省10人,贵州省15人,云南省15人,广西壮族自治区5人,西藏自治区5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人;总计约200人。
3.承办单位
承办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江西省节能监察总队
联 系 人:王亚峰 朱亚明 于永淼
联系电话:0791-6227352-8008,13870876788; 010-58811775
传 真:0791-6239184
四、培训费用
此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培训期间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名额分配,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分别按行业生产的主要产品设置了分会场(附件1),各地在组织企业参加培训时,要综合平衡参加培训的企业类型。
(三)为便于会议安排,请各有关部门及时落实参会人员,并于6月16日之前将参会人员回执(附件2)反馈至会议承办单位联系人处。
附件:1.日程安排.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工业标准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