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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耗超标企业将执行惩罚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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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5-28 浏览数:4505 新闻来源:新京报

 

发改委环资司节能减排处处长吕文斌在昨日召开的节能减排通气会上表示,目前节能减排形势严峻,各相关部委已明确任务:6月底前财政部和国P总局将出台对节能服务公司给予税收优惠的具体执行政策,电监会等部门将公布超能耗企业名单并对其实施惩罚性电价。

 

按照“十一五”规划,我国单位GDP要实现减排20%,污染物排放要减少10%。

 

吕文斌表示,目前污染物排放的任务基本提前完成,但节能的任务依然艰巨,截至去年单位GDP能耗仅减少14.38%,离20%还很远,今年一季度GDP能耗不仅没有下降反而上升了3.2%。

 

4月6日,发改委转发国务院通知,明确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税收优惠措施,如“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

 

晃谋蟊硎荆“上述通知还是原则性的文件,税务总局和财政局将在6月底前出台具体执行办法。”

 

据悉,目前电监会等部门正在全国检查优惠电价。吕文斌表示,6月底电监会等部门将公布超能耗企业名单,并对超能耗的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超过耗能标准一倍的企业将比照淘汰类企业的电价标准执行。

 

资料显示,淘汰类企业的电价为目前各类电价中最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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