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节[2012]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化工行业重点节能技术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以及《工业节能“十二五”规划》(工信部规[2012]3号)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先X煤气化节能技术推广实施方案》和《密闭式电石炉节能技术推广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先进煤气化节能技术推广实施方案.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