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6号令),国家节能中心组织起草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罚ㄕ髑笠饧稿)。请各有关方面研提意见,并于11月30前将意见反馈至国家节能中心。
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pdf
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 psc@chinanecc.cn
2.传 真:(010)68585777-6022
3.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2号国家节能中心评审处,100045
国家节能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