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节函[2010]3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神,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按照我部节能减排工作重点任务安排,经研究,我们拟选择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四个重点用能行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标杆企业以能耗指标、物耗指标、能源回收利用指标和其他重要指标组成标杆指标体系,以国家相关标准规;的先进值或同类产品(工序)能效先进水平指标作为标杆值,鼓励企业对照标杆查找差距,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争做达标企业。
现就钢铁、有色、化工、建材四个行业中粗钢(含焦化、烧结、球团、炼铁、转炉炼钢、电炉炼钢、轧钢)、电解铝、合成氨、烧碱、电石、水泥、平板玻璃等14种产品(工序)的能效标杆企业指标体系和标杆值(详见附件)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组织行业专家和企业提出补充完善数据和修改意见,并于2010年6月20日前将意见报送我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jienengchu@miit.gov.cn。
联系人:李洪良 夏淑貌;
电话:68205360 68205368,传真:68205337。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