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会议3月21日在京召开。李克强总理在会上表态,政府要给自己压“担子”,努力走出一条能耗排放做“减法”、经济发展做“加法”的新路子。他还表示,必须要用硬措施完成节能减排硬任务。
节能减排,近年来一直压力很大。犹记得“十一五”末期,为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各地曾展开过暴风骤雨般的强制性限产、限能运动。进入“十二五”后,主流的认识是要常态化地推进节能减排,在实现减排目标与完成经济增长任务间求得平衡。
无疑,今年的任务同样十分艰巨。要在保持经济增长7.5%左右的情况下,实现单位GDP能耗下降3.9%的目标,确实不易。尽管从长远而言,中国经济依然向好,但短期跸滦醒沽较大,也是事实。在稳增长面临挑战的情形下,如何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需要智慧。
从本次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会议来看,至少有两点引人关注。一是会议强调建立和实施能效“领跑者”等制度,增强全社会特别是企业节能减排的内在动力;二是高层强调严格执法,对完不成任务者强调严肃问责。
节能减排的主体是企业。政府的适当政策,当着重以引导企业将节能减排内化成企业战略为方向。企业重视节能减排,是其自身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应该承担的义务。有些时候,这种义务光靠政府强迫不行,还必须依靠合适的制度加以激励。比如,通过环保、土地、金融与财税等多方面的政策手段,引导企业节能减排;同时,建立排放交易等制度,使主动节能减排者有收益、有奖励
能效“领跑者”制度,也是一种“鞭策落后”、鼓励企业在节能方面勇于创新的制度安排。该制度起源于日本,以促进企业节能技术进步为目标,其要义就在于树立标杆,并通过奖励标杆来激励后进者。在某个具体行业内,通过建立和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可在长效的意义上形成温和刺激,并逐步淘汰不能达标的设备。
2011年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其实就已提及要建立能效“领跑者”制度。这几年中,这一制度已经在部分行业中有所探索,并让人看到了成效。如果能效“领跑者”制度能在更广的面上得到应用,则必能释放出该制度的效能,增强企业节能减排的内在动力。对于很多企业来说,节能减排向来是“让我减”,若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良好,芤档玫郊だ,则可能会出现“我要减”的良性状态。
李克强总理在会上还强调对完不成任务的要加大问责力度,对非法偷排、超标排放、逃避监测等“伤天害人”行为和监管失职渎职重拳打击,这触及到的是严肃执法问题。推动节能减排,当然不能靠运动式的“限产、限能”来应付,而是需要长效机制。而建立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就要推动基于行政手段的命令型机制与基于市场手段的激励型机制相结合。
制度的效用在很多程度上要靠执行,强化执行力度的意义也就在这里。对完不成任务者,必须施以严格的问责。在节能减排这种关键问题上,制度太软不行,问责无力也不行。李克强总理已表态,今年国务院要组织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一查到底,决不放过——相信这种自上而下的压力,会起到扔Φ亩酱俚淖饔谩5闭庵中姓性的督促与能效“领跑者”等激励型制度结合在一起,必会对中国的节能减排事业大有裨益。
也要坦率承认,从“让我减”到“我要减”,谈何容易?!不积跬步,无以千里。当节能减排压力重重之时,就更需要借助制度改良和严格执法,来推动这一全民事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