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0日,国家发改委决定调整部分省市销售电价。在当前宏观经济出现向下调整的趋势下,适当调整电价(不调居民电价),对于节能减液筒业结构调整将会带来积极影响,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抑制高耗能行业的过快增长,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
近年来,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淘汰落后产能,达到节能减排的目标,各地政府密集出台措施,一些地区为完成目标甚至不惜拉闸限电。利用行政手段进行节能减排和经济结构调整往往难以持续,一旦政策稍有松懈,高耗能产业便大面积复产,经济结构调整的努力便大为削弱,对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今年电荒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与去年各地迫于节能减排达标压力而受到抑制的高耗能产业产能集中释放有关。
行政手段会人为地扭曲市场供需和资源配置。从长远来看,真正解决节能减排问题应采用市场手段,依靠市场调节能力,实现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的目标。
本次上调部分省市的销售电价,有利于将增长较快的上游成本向高耗能行业转移,抑制高耗能行业的过快增长,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
国网能源研究院研究显示,销售电价上调1%,对宏观经济指标的影响并不大,预计推动CPI上升0.06个百分点,总产出下降0.031个百分点,GDP下降0.024个百分点。
从各产业P,对高耗能行业的影响要大得多。电价上调1%,非金属矿采选业、化工行业、有色金属采选业等高耗能行业的成本上涨在0.14%-0.19%,而第一、三产业成本上涨均未超过0.1%;金属冶炼及压延工业、非金属冶炼及制品工业、煤炭开采和制造业等高耗能行业的产出品价格预计上涨0.09%-0.12%,而第一、三产业产出品价格上涨均不超过0.06%;非金属冶炼及制品工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工业以及煤炭开采和制造业等高耗能行业的需求量将下降0.13%左右,而第一、三产业需求量下降均不超过0.0013%;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和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等高耗能行业的利2率将下降0.32%-0.45%,而第一、三产业平均利润率下降在0.02%-0.2%。
采用“价格”这种杠杆,可以将实现“政策目标”转换为企业的“自觉行动”,因而高耗能产业出现反弹的情况会少得多。理顺销售电价,应该成为坚定不移的一项电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