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发布以来,受到了网民的热议。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宣称,征求意见稿发布后仅两日征集到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就达8600件,可见社会关注度之高!更有网络媒体发起了问卷调查,竟然有89%的网民(人民网调查)对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实施报疑虑态度,甚至提出质疑,电价改革就是涨价吗?
认真研读了征求意见稿和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的答疑后,孤立地看无论实施阶梯电价的必要性和制定方案所遵循的原则都T有道理的,电价方案制定的思路和难点的处理方式也有其合理性。坦率地说,作为电力改革的组成和电价形成机制的一部分,在居民用电收费制度中,实行阶梯电价不仅是国际上较为通用的一种制度,也是提高公众节能意识、鼓励合理消费能源的有效手段。至于提到实行阶梯电价,使之不T生交叉补贴的问题应该不属于阶梯电价制度本身的效能(此次,在我国把实行阶梯电价后而提高了居民电价水平也作为缩小交叉补贴的一种重要措施,应视为一个特例)。从各方面得到的信息表明,多数民众对阶梯电价制度在我国的实施,是理解的。那么为什么这项拟议中的制度,甫一征T意见,就掀起了轩然大波,引起了那么多的担忧,遭到质疑?
其实,这都是涨价惹T祸!公布的两个方案,尽管按照覆盖70%~80%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来确定基本电量,作为起步阶段的电价保持基本稳定,即按照目前的电价不提价或少提价,但是二、三两档的电价均需提高10%以上。根据媒体的一些调查,用户实际消耗的用电量均比方案一的110度第一档电量偏高,多数T认为方案二的第一档电量比较合适,可是每度电需要提价1分钱。显然,人们能够接受的这个方案,必定是一个居民用电全面提价的结果!近些年,国家虽然几次调升电价,考虑到民用的承受能力,很少涉及居民电价的变动。但是,近年出台的油价改革多升少降,继而天然气的提价、热价的攀升,却都直接作用于居民百姓。居民用户对能源的需求是刚性的,对能源价格的反应也几乎是刚性的,即对民用而言,即使价格再提高,满足生活基本需要的能源也不会减少。由此,在国际上也产生了一些相关的保障居民能源基本需求的术语——能源的普遍服务、生命电价等。能源价格母招裕使人们对提价的敏感程度提高,特别是频繁的相关能源品种的几乎同期涨价,加上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的增加,使百姓对涨价产生了逆反心理。改革就是涨价,的确有逻辑上的道理,也具实际的经济现象的特征!
但是,现象毕竟是现象,理论上讲改革不应该只是涨价!为什么能够出现决策者,甚至改革方案制定者始料不及的社会反应,此轮电价改革的背后,隐藏着什么难解的困惑?
居民电费制度改革仅是电价机制改革中的一个占比不是很大的部分财骄电价低和燃料费升高,造成电企的亏损,不是单靠提高民用电的价格所能弥补的,按照2009年的全社会的用电量计算,民用仅占12.5%。有人计算,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可使电费增收100亿元左右,如果换算到全国用电量每度电约为2.8厘钱,按照“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实行阶梯电价后电网企业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弥补脱硫成本增加、居民用户电表改造和弥补发电企业燃料成本上涨等项支出。如果弥补发电企业燃料成本上涨能够占到1/3,充其量每度电也得不到1厘钱,如何能够弥补电企的亏损?电价改革关键是要建立起一个符合市场规律调整电价的长效机制,政绾图喙懿棵趴梢酝ü制定并且监管电企的合理利润率或成本变动的幅度,容许企业随着燃料成本的变化,在市场环境下自主调整价格;而不是采取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一旦燃料成本变化,由价格主管部门发布政令,今天调工业,明天再调商业,实在不行就调民用。这样做的结果,缫蕴逑旨鄹竦墓正、公平,谁都无法判断各行各业合理的比价关系。理论上民用的低电价造成了其他行业的交叉补贴,可谁能够说清楚到底给民用的补贴有多少?对国外的电价研究,一些国家民用电价高于工业电价的1.5~2倍,认为我们的民用电价太低了,似乎应该把电价提高到那样的水纾就可以避免交叉补贴,也体现了价格的公平、公正。借鉴他国的经验无可非议,但是不能盲目照搬。我国的电源结构、网架结构、负荷水平、各类用户对电价的承受力和敏感度,均与国外某些国家不同,必须作出有理有据的研究分析,才能确定出较为科学合理的电价比例关系。对电价的缍裙苤疲频繁和临时性的政府调价,滋生了企业与政府博弈的惯性,更多地向国家要政策,而不是更多地关注自己的内部挖潜降低成本。
国外的电力改革初衷,是打破垄断,降低电力成本。我国跟进的电改以厂网分开为特征,虽然破除了一家独大的发电领域的垄断,但是改革的迟滞和不彻底,反而使垄断发生变异。如果说电改之前的垄断,只是在自己经营的领地内,对其他各业不构成太大的威胁,也引不起社会民众太多的反感。但是在把企业做大做强的引领下,新形式下的垄断正向资源、投资、金融、咨讯、房地产和电力的上下游推进,由此挤压了其他行业、企业的发展空间;资金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往往是大型电企成为竞标的强势,对其他企涞姆⒄乖谝欢ǔ潭壬瞎钩赏胁。电改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电力工业的突飞猛进和丰硕成果的取得,都表明了改革的成效。但是改革的停顿和延滞不前,反加重了电企的垄断,电价虽然有各方面增支因素的影响,但只升不降,也暴露了我国电改后尚存的弊端。
垄断必然产生超额利润、超大超前投资和高福利。但是在我国垄断性很强的电企,却陷入了经营亏损和高负债,究其原因是政府对价格的严格管理,某种程度限制了对超额利润的攫取,淡化了企业的一些垄断特质,也加剧了进一步改革的难度。国家的各类监管部门,正在完善对国有企业的相关领域和业务的监管,但是在电力企业大呼亏损的时候,却没有公布于众详实的财务、投资报告。国有电力企业拷鍪巧桃祷运作的公司,也具有某种公益性功能,企业发展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不仅应该向董事会报告和负责,还应该对社会有个透明的交待。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把阶梯电价增收的电费,倾入电企的囊中,民众是有顾虑的,由于报告的缺位,或者是监管缺位,人们不了解电企的财务构成坎莆褡纯觯也无法了解他们投资方向的合理性。民众有理由怀疑他们谋取了暴利发放高额福利,用以继续扩大地盘,造成高的负债率。解释可能显得苍白、无力,只有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制度和清晰的监管机制,才能解惑除疑。
居民阶梯电价在我国应该是一个可以实行的制度,但是“征求意见稿”需要完善和改进,笔者的具体建议,应该在三档下面增加一档是为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达到能源普遍服务的低价格(可比基本电量电价低5%~10%),其覆盖面约为15%左右,这部分电价体现的是电力生产的基本成本,是不计盈利的,作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政府不予补贴,而由企业对高收电价所得利润弥补。增收的电费还应该部分上缴国家财政以支持可I能源的发展。
我们不仅要进行电价改革的理论研究,更要结合我国电力企业生产S现状和国民经济社会实际,开展电价机制和方案制定的实体调查的分析研究,制定出相对长效的电价形成和调整机制,以及科学、合理的电价分类和比价关系,居民阶梯电价作为一种制度选择,先在不同地区试点(目前只有3个地区,太少)不断扩大范围,择机在全国推出。
电力改革应该继续推进,对市场和国企监管应该进一步加强。改革重在机制改革,制度的构建才 有实施的基础和保障力。输配电分开的改革,让用户具有选择供应商的权利,才能创造出市场竞争,用户才能真正从改革中受益。中国电改难度很大,与改革前相比更为复杂,但是改革已经上路,不进则退!只有通过改革才能逐渐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包括电力行业内部的关系、企业与用户 关系、电力与其他行业的关系,使之协调、和谐、稳定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