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山西实行超量减排补偿政策,专家认为——
近日,为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山西省政府正式出台文件:鼓励各地政府和企业加大污染减排力度,并将对超量完成减排任务或许可排放量的市、县政府或排污单位,实行H要污染物超量减排补偿。企业每超量减排吨二氧化硫补偿1000元,吨化学需氧量补偿2000元;县级政府每超量减排吨二氧化硫补偿1500元,吨化学需氧量补偿3000元;市级政府每超量减排吨二氧化硫补偿2000元,吨化学需氧量补偿4000元。
根据国家“十一五”节能减排的目标,全国将在“十一五”期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山西作为以煤炭工业I主要指出产业的能源大省,其节能减排任务非常艰巨。
山西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I长韩东娥对本报记者强调,山西依托富集的煤炭资源进行大量粗放开采,是造成山西以往污染物排放大的重要原因,对众多煤炭企业展开类似这样的鼓励政策有助于推动企业的自主减排。
“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需要企业和政府的配合才能最终实现。”韩东娥说,鼓励政策的制定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推动节能减排,但是深层次的改变仍然需要从产业层面着手。
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黄征学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此指出,资金补偿<于企业的自主减排有一定作用,但是需要衡量的是,在减排吨级以上污染物与所获得的补偿金哪一个对企业而言更具吸引力。
“如果企业投入减排的成本大于补偿所得,那效果将不甚明显。”黄征学说,长远来看,需要在节能技术以及加紧淘汰落后产能上着力,以寻求符合未来绿色发展潮流的道路。
对此,韩东娥也认为,淘汰落后产能,逐步完成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是山西未来产业发展所必需选择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