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精神,抑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盲目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此举可谓是在节能减排攻坚战上打出了一记重拳。
当前,我国节能减排任务非常紧迫:中国政府曾经郑重地向世界做出了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承诺。但是,目前国内制造业的能耗和排放仍然居高不下,而发达国家又;出建立碳壁垒。我国要推进节能减排,必须改变粗放型的生产方式,向集约型生产方式改变。
取消优惠电价虽然是促进节能减排最直接的办法,但也可能付出巨大的代价。我国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主要来自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电力成本在生产中占了很大一部分。如在电解铝生产中,电力成本可以占到总成本的30%~40%左右。目前,Z多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盈利是依靠优惠电价,其竞争力不在于高技术,而在于低生产成本。因此,一旦取消了优惠电价,这些企业将因无利可图而关闭。
可以预见的是,取消优惠电价会淘汰一大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这是必要的,代价也是巨大的。但是,笔者认为运用辅助政策配合优惠电价取消,“以奖代补”,促进企业转型,可以在节能减排中收到更好的效果。
首先,大力推进绿色信贷,断绝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贷款。同时,为改造设备转向/约型生产、高附加值产品生产的企业提供贷款优惠,使企业在转型时不会陷入资金不足的困境,在改造设备、产品升级时可以放开手脚,跟上最新的产业发展步伐。
其次,考虑到很多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会因为沉没成本而拒绝更新生产设备,建议推出生产设备以旧换新政策。所谓沉没成本,是指由于过去的决策造成了不可收回的支出,企业更换新的生产设备时淘汰下来的老设备就成为沉没成本,无法收回。而生产设备以旧换新政策,就是由政府补贴,企业在购买新的生产设备、改进工艺时可以用旧的设备折价,为企业减少沉没成本,鼓励企业改造升级,阻止老旧落后生产设备流入市场。汽车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消费领域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相信以幕恍抡策可以在生产领域取得更大的成绩。
最后,鼓励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让哪芊务公司为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量身定做设备和工艺改造计划。很多企业在进行节能减排改造时,由于缺乏专业指导,导致改造成本居高不下,其节能减排效果差强人意。而发展专业化的节能服务产业,可以使节能减排工作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