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重化工企业带来的污染沿长江“梯度转移”明显、恶意偷排频发水污染风险高等问题,下一步国家在加强督查问责、推进专项整治的同时,将研究制定长效监管办法,完善政策措施,始终保持严格监管高压态势。中国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司长罗国三日前在京表示。
罗国三介绍说,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一年前部署启动沿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和环保部也协同行动,严控化工污染向长江中上游转移。通过多方摸底调查,目前有关方面已基本掌握了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最新情况,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环境敏感区域内尚存在化企和非法排污口;化企布局不尽合理,部分位于岸线1千米以内;化企存在超标排放等问题;化工园区监管不到位。目前沿长江规模以上(日排放量300立方米或年排放量10万立方米以上)入河排污口就有8000多个,形势不容乐观。
针对上述问题,罗国三表示,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拿出专整治工作方案,比如对在环境敏感区域内尚存在的化工园区、化企,要求2018年6月底前撤销;对处于岸线1千米范围内、合法运行的化企,对其风险防控、污染排放达标等情况重新评估,鼓励搬离;对岸线1千米范围以外,不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或者安全和环境风险突出的化企,2020年底前关闭退出或搬迁改造。通过专项行动,2017年前三季度,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了77.3%,同比提高2.5个百分点。
罗国三表示,下一步领导小组将研究出台长效监管措施。比如在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方眨全面取缔各类保护区内的入河排污口,开展水功能区达标建设,集中整改违规设置入河排污口;加快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优化入河排污口设置布局,加强入河排污口清单管理,实现入河排污口动态监管等。
湖北是拥有长江干线最长的省份,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率先出台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湖北省经信委重化产业处调研员邓忠明告诉记者,该省要求在长江沿岸实行“一迁两禁一停”,严禁在长江岸线1千米内新建重化工项目,实施最严的保护政策和污染问责机制。湖北宜昌2017年关闭沿江1千米范围内化工企业20多家,并将在3年内关闭、搬迁、转产化工企业130多家。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企业在长江经济带沿线较为集中,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为摸清产业现状、寻找绿色可持续发展出路,中国化工报社、中国化工产业发展研究院去年11月发起“长江经济带绿色化工行——走进染料中间体产业”调研活动。业界专家认为,调研活动对提升染料中间体产业环境治理水平、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