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改革的通知;2009年5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布了《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我国成品油价格改革朝着市场化方向迈出重要一步。从一年多的效果看,成品油价改基本符合我国国情,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理顺国内成品油价格,发挥炼油企业的积极性。与此同时,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也不断接受着市场的检验,仍需不断评估、完善。
调价频率明显加快
据了解,自2008年底成品油价改推行以来,国内成品油价格共调整了9次,其中5次上调,4次下调。而2006、2007年,油价总共调整了4次。价改以来,国内油价调节频率明显加快,调价呈现常态化。调价频率的加快是国内成品油与国际原油价格联动机制的表现,也说明政府在推动成品油价改市场化方面的决心。另外,《办法》中施行最高批零价格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企业定价自主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邓郁松表示,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坚持了市场化与政府调控相结合的改革方向。在此机制下,成品油经营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确定或由供销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价格。该机制引入更多竞争因素,向更加合理的市场定价规则迈进一步。
从几次调价后市场表现来看,价改的市场化效果有所体现。去年6月份国家根据调价准则先后两次上调汽柴油最高批零价格。调价后不久,市场上各地主营单位根据供O于需的状况重新制定价格策略,汽柴油实际批发价格有不同程度的回落,各地加油站也先后展开价格战,相继推出了各种降价促销手段。而去年11月9日发布上调价格通知以来,由于需求低迷,市场上类似的促销行为再次出现。据东方油气网统计,目前国内不少重点城市监测的汽柴油实际批发价格与国家规定的最高批发价格均有不同幅度的价差。市场主营单位下调汽柴油实际批零价格,并展开促销行为,表明在国家最高限价管理下,市场机制已开始发挥一定的调节作用。
还需明确浮动规则
《办法》中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比较明确地规定了国内油价的浮动规则。但是,规则中的“可”调整并非是必然调整。由此,浮动规则仍然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有关专家认为,浮动规则的前提是对国际油价走势的正确判断。例如在油价处ㄏ陆抵芷谑保对于国际油价的短期上涨暂时不采取行动。也就是说必须要准确判断国际油价的变化是短期波动还是长期趋势。鉴于国际油价影响因素的复杂性,这样的前提很难保证,很可能因判断失误导致延误调价时间,使得国内外差价越来越大的情况再次发生。浮动规则在一定程度上是ㄎ榷价格和提高使用效率之间的权衡,后者在当前的能源供求格局中显然更为重要。既然油价改革的“市场化、机制化、常态化”方向已经确定,就不必再以人为的不确定判断对国内油价调整进行控制。22个工作日已经是一个较长的周期,这样的价格调整频率市场各方已经能够接受,完全ㄒ园压际油价波动超过4%时的“可”调整变为“必然”调整,避免此前类似的规则由于种种人为顾虑最终难以执行的情况再次发生。同时,也有助于市场各方建立稳定的价格波动预期,减少市场上不必要的猜测和依靠内幕信息的牟利行为。
邓郁松说,所谓“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是指在计算中采用统计学中“移动平均”的原理,取某日此前最近的22个工作日的原油价格数据,求和后进行算术或加权平均,得出当天的“移动平均值”。这个移动平均算法虽然能有效过滤掉实际价格曲线中的剧烈波动因素,也能够追踪价格趋势,但是移动平均线有一定的滞后性,在实际价格趋势发生反转时,行动往往过于迟缓,且算法间隔越长,滞后性越强。他建议在臀盏骷鄯度的情况下,成品油调价频率可以适当加快,这也是价改市场化的必由之路。
此外,现行的调价机制比较机械,调价时没有考虑国内市场的供需状况。去年以来,国内成品油需求不见明显放量,柴油需求一直比较低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去年1~11月我国共进口成品油3366万吨,同比下降5%;出口成品油2136万吨,同比增长41.6%。东方油气网副总经理钟健表示,既然是与国际原油间接联动,调价机制中就应该考虑到国内供求关系。
炼厂利润为核心难摆平
由于价格和成本倒挂引起的国内炼1生产积极性问题也一直很纠结。《办法》表示要通过财税补贴来解决。于是,有人认为成品油定价方案就是要以炼厂成本利润为核心,试图在低油价时期以保炼厂利润来调动其生产积极性;在高油价时代,则以压缩炼厂利润来应对。
然而,在去年金融危机中就产生了成品油定价方案由于保炼厂利润而激发的供应扩大与需求缩减之间的矛盾。“成本法”价改无法扭转金融危机中成品油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
去年,除了1~2月份外,我国原油月度加工量都3000万吨以上,炼厂开工率也超过90%。在成品油需求尚未恢复、柴油需求甚至同比下降的情况下,我国炼厂开工率已经达到正常需求有较大增长年份的水平,比日本、韩国炼厂开工率普遍高出近20个百分点,其中可以清晰地看到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因保障了炼油利润而对炼厂生产产生的刺激作用。
2010年一开年,油价就已轻松突破每桶80美元。随着全球经济的持续好转,2010年国际油价将呈上涨态势。国际能源机构最新公布的《2009世界能源展望》显示,到2012年世界经济将强劲反弹,届时石油需求可能被重新点燃,油价可能上涨至每桶110美元甚至120美元,高油价时代将重现。
面对高油价,单纯依靠缩减炼油企业的利润来应对,恐怕又会回到2004年下半年至2008年的老路:炼厂生产积极性极度下降、油荒频发。从定价机制的描述中可l判断,炼厂利润将随着国际原油价格突破80美元/桶后逐渐降低,这对炼油企业经营和保障国内有效供应都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所以,改革的思路似乎逐渐清晰:低油价时期,成品油定价机制不应给予炼油行业一个旱涝保收的保证;高油价时也不应让炼油行业补贴消费者,然后再用财政来补贴炼油行业。这种非市场化的手段都会加剧市场供求关系的失衡,造成价格机制对T求关系的逆调节。
市场化要坚定不移
我国成品油价格水平和形成机制的理想状态是完全市场化,而如何修改完善正在实施的过渡方案,将其向最终L标有序推进,不少学者甚至是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也认为,应通过建立和完善期现货体系,实现国内成品油市场的价格发现;放松和放开成品油市场供应管制,以加强竞争来促进市场价格的合理化;建立和扩大石油储备,实现对市场的调控。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认为,中国成品油价格机制执行一年来,整体来说令人满意,但新机制在技术层面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国家应将成品油价格调价频率加大。林伯强说,如果一天一调,就是市场定价,可防无风险套利;另一方面,在一般情况下,缩短调价期可以减少调价幅度,也可由此减少投机。董秀成指出,可以将22天调整期缩短为半个月或一周匆部梢钥悸敲刻煲贫测算,符合调价门槛就及时调整价格。
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锤痹撼ち蹩擞瓯硎荆《办法》规定,国家发改委制定各省或中心城市的最高零售价。这就意味着,国家划定的是一条上限,实际销售价格要受各地区供需情况影响,这也给予了各零售市场主体自主竞争的空间。“国内油价由市场决定是必然趋势,但在现阶段,完全由市场决定,对于我国社淳济发展未必是最好的方式。新的价格形成机制已经向市场化迈进了一大步。”
邓此杀硎荆现行成品油价格调整方案仍是过渡方案,仍需改革完善。我国成品油价格改革的方向十分明确,那就是逐步市场化。长远来看,成品油价格终将会放开,由市场竞争形成。而这也要求在定价机制进一步改革的同时推进成品油流通体制的改革,培育多元化竞争主体的市场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