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集能源软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的通知
为保证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公正性,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评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能源忠悼蒲Ь霾咛峁┲С牛依据国家能源局《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决定对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库进行更新和增补。现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专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时间
范围:在能源经济、能源管理、能源技术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较高声誉,且长期从事能源科研、教学以及规划设计、管理等工作的专家学者。
时间:自发送之日起,至2016年7月10日止。
二、征集方式
采用定向征集与公开征集相结合的方式,定向征集的单位不适用本通知。定向征集名单详见附件2。
三、专家申报条件
(一)业务能力
1.具备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正4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能源有关专业领域工作8年以上;
2.熟悉能源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掌握本专业或者本行业国内外情况和动态,在本专业或者本行业有较深造诣,定期参与能源领域课题、技术成果研究;
3.掌握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能胜任评审工作;
4.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并按照要求接受国家能源局的监督管理;
5.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综合素质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遵纪守法、认真F责、客观公正、独立专业、廉洁自律地履行职责;
2.健康状况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方式
采取专家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并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审核相关申报材料(每单位限报2人)。
(二)申报材料
1.完整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采取自荐方式的在“被推荐人意见”栏注明“自荐”并署名,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由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并于2016年7月10日前寄送申报材料并发送电子邮件。
2.寄送时应同时提供本人的学历学位、职称、资质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根据自身专业特长,从电力、煤炭、油气、新能源与核电和综合五个专业方向中,填报1-2个专业方向。
(三)选用管理
1.依据《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对被推荐人进行遴选,对所有被推荐人的详细信息,严格保密;
2.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随机抽取专家参加评审,并雷家参与评审情况备案记录。每两年对评审专家库进行一次清理,推动评审专家能进能出。
(四)评审专家权利和义务
1.评审专家在评审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依照奖励办法对评审流程、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依照奖励办法对评审流程、制度及相关情况优化的建议权;
(3)依照奖励办法对参评成果的评审权;
(4)依照奖励办法对参评成果的打分权;
(5)依照奖励办法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
2.评审专家在评审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为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提供独立的评审 见;
(2)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3)解答相关单 对评审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39号迈行大厦2层,中国能源研究会
联系人:张彩霞
电话:010-88825998转8026,15712881721
传真:010-88825968 邮 编:100037
附件:附件一: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三: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doc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