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尚小兰 记者 徐蕾)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能源计量工作,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根据省质监局的要求,市质监局决定于2013年12月底以前完成对2家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工作。
此次计量审查工作以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32号)、《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质检总局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量〔2012〕117号)为审查依据,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E具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数据管理以及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等能源计量工作情况开展审查。市质监局将组织制定详细的审查计划,合理安排时间,不走过场,确保完成审查任务。通过审查,将夯实我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为我市重点用能单位实现节能量目标奠定基础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