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聊城晚报记者从聊城市经信委获悉,今年聊城市政府设立节能专项资金1000万元,重点支持17个节能减排项目。
为全面完成我市“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促进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生态型强市名城建设,聊城市于今年起设立节能专项资金1000万元,并出台《聊城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加强节能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市财政局与<经信委(市节能办)联合制定了《聊城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
依据《管理办法》规定,节能专项资金主要采取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和节能奖励等支持方式,重<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有利于产业提升和财源建设的项目,具体包括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循环经济等重点工程及示范项目,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节能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节能项目。
同时,《管理办法》还对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申报程序和评审办法、安排使用的原则,以及项目资金的跟踪监管、竣工验收、违纪处理等作了明确规定,以确保操作规范,专款专用。
据了解,今年的节能专项资金支持的17个项目总投资5.55亿元,竣工投产后,预计年节能量达58.8万吨标准煤,节水180.6万立方米;年综合利用餐厨垃圾6.3万吨,建筑废弃物34.5万吨,农作物秸秆26万吨,造纸l液100万吨;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87.85万吨、二氧化硫排放1.47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