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 11月16日,江西省发改委下发了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江西省企业名单及节能量目标,其中确定45家化工企业“十二五”期间节能量目标为88万吨标准煤。
万家企业是指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以及有关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国家确定全国“十二五”万家企业的节能目标任务是2.5亿吨标准煤,下达江西省“十二五”万家企业的节能目标任务是619.9万吨标p煤。江西省共有298家“万家企业”,能源消费量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55%以上。
其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十二五”期间节能量目标为15万吨标准煤,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氨分公司、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厂均为5万吨标准煤,江西六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1万吨标准煤。
根据江西省要求,上述企业将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加强能源计量统计、开展能源审计和编制节能规划、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开展能效达标对标活动和建立健全节能激励约束机制,有效保证节能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