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保厅今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全力以赴推进重点领域减排工作,对于减排措 施不落实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未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地区,将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实施“一票否决”。
1—8月份,山西省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同比下降,但仍未达到目标进度要求。环保部对我省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结果显示,我省二氧化硫T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工作进展良好,但氮氧化物减排形势不容乐观。个别地方和部门责任不明确、政策不完善、措施不配套,特别是火电、水泥等行业增长快,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大;燃煤电厂、水泥厂T硝工程建设滞后,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政策措施不落实等问题仍然突出。
对此,山西省环保厅要求各市严格控制高排放行业氮氧化物的新增排放量,力争提前完成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淘汰落T产能任务;督促企业加快烟气脱硝工程建设,逾期未能完成脱硝任务的,必须采取氮氧化物减排替代措施。对既未能完成烟气脱硝任务,又无减排替代措施的企业,责令停产治理。对于已安装脱硝工程的企T,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擅自拆除、闲置或无故停运脱硝设施及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或拒报、谎报脱硝设施运行情况、故意修改脱硝设施或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参数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与此同时,还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大对违法建设项目的查处力度。另外,按照要求,今年各市要依法制定并实施高排放机动车限行政策,形成机动车氮氧化物管理减排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