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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废品回收工作纳入节能减排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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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1-13 浏览数:4413 新闻来源:新法制报

昨日,江西省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启动仪式在南昌举行。从即日开始,江西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25家省直单位率先开展此活动,此后逐步推广至其他省直单位和各设区市,到2015年,建成覆盖全省公共机构办公区域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根据江西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的实施方案,从11月份开始,在25家省直单位率先开展此活动;明年1月起,其他76家省直单位跟进;明年,选定南昌市、上饶市、景德镇市作为试点城市推进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2014年1月起,所有设区市都要建立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并在2015年形成覆盖全省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同时,力争到2015年,废旧商品总体科学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其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车辆等报废资产回收利用率达到100%,危险废弃物回收率达到100%,废纸、废塑料及其他废旧商品的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据了解,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商务厅根据有关规定,选定江西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承办企业,在省直各机关单位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工作,并监督其对各类废旧商品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江西省提出,各部门开展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情况,将纳入到省直机关节能减排目标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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