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委、省政府“双百”行动战略和节能减排工作部署,确保省属出资企业今年工业“双百”行动与节能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青海省国资委近期相继出台了《青海省省属出资企业节能目标考核管理实施方案(试行)》、《青海省省属出资企业“双百”行动考核暂行办法(试行)》,将“双百”行动及节能减排目标纳入省属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这在全国地方国资委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中尚属创新之举。
节能减排是青海省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实施方案(试行)》引入行业对标、横向比较的考核理念,根据所处行业、实际能耗及污染物排放水平,将省属出资企业分为重点类和一般类企业。针对两类企业的不同特点,从节能管理制度建立、能源利用状况、新建项目节能指标落实等各方面日常监督,制定年度节能考核目标,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新的考核方案不仅着眼于解决当前各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着眼于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建设,有利于引导和督促企业氡渚济增长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工业“双百”行动对全面完成青海省“十二五”发展目标,实现全省经济跨越发展至关重要。为确保 “双百”行动的贯彻落实,《暂行办法(试行)》明确了行动管理目标,制定了行动考核体系,建立了行动奖惩机制。要求实施“双百”行动的企业按照“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分年度计划,强化主体责任,引导各企业把“双百”行动与企业发展战略、结构调整紧密结合,围绕行动目标及工作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底龊蒙产、科研、销售及人才培养工作,将企业做大做强。省属出资企业是青海省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工业“双百”行动目标的重要力量。这两个考核办法的出台,让省属企业节能减排、“双百”行动工作方向更加明晰、依据更加明确、约束更加有力,对指导监督省属出资企业开展节能减倒ぷ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实现科学发展具有现实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