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环保厅、省财政厅联合通报了2011年度全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情况,根据《山东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17市共获得奖励资金3000万元,其中济南市获得最高奖金370万元。
根据规定,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对象为全省17个设区的市。共设污染物总量减排奖、环境管理奖、水环境质量改善奖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奖4个奖项,奖金总额3000万元。其中每一个奖项设一等奖3名,奖金各120万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80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万元。考虑到全省各设区城市空气质量的实际状况,将全省17个城市分为两类进行考核。第一类为空气质量较好的青岛、烟台、威海、日照4个城市;第二类为空气质量一般的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13个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