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 8月22日,国务院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规划》要求,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6万吨、2086.4万吨,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8万吨、2046.2万吨。
节能方面,到2015年,原油加工综合能耗由2010年99千克标准煤/吨下降到86千克标准煤/吨;乙烯综合能耗下降由2010年886千克标准煤/吨下降到857千克标准煤/吨;合成氨综合能耗由2010年1402千克标准煤/吨下降到1350千克标准煤/吨;烧碱(离子膜)综合能耗由2010年351千克标准煤/吨下降到330 千克标准煤/吨。
减排0面,加强重点行业污染预防,以氮肥、印染等行业为重点,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重大、共性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完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加大工业废水治理力度,农药行业推广清污0流和高浓度废水预处理技术。推进PM2.5治理,大力削减石油石化、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为推动节能减排,《规划》要求:合成氨行业重点推广先进煤气化技术、节能高效脱硫脱碳、低位能余热吸收制冷等技术,实施综合节能改造。烧碱行业提高离子膜法烧碱比例,加快零极距、氧阴极等先进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纯碱行业重点推广蒸汽多级利用、变换气制碱、新型盐析结晶器及高效节能循环泵等节能技术。电石行业加快采用密闭式电石炉,全面推行电石炉炉气综合利用,积极推进新型电石生产技术研发和应用。
相关信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