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是地方“稳增长”的压力,另一面则是节能减排的任务。这一矛盾现在集中在高耗能行业与电价身上。实际上,惩罚性电价和差别化电价都是应对严峻的节能减排形势而推出的政策。
根据2010年5月的一份文件,国家在能耗限额标准的基础上,对能耗超限额产品实施惩罚性电价。当前,节能减排任务相当严峻。工信部规划司2012年7月初披露,今年1-5月,高耗能行业投资增长偏快,其中O大高耗能行业投资1.5万亿元,同比增长23.7%,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8.2个百分点。
近日有报道称,在我国高耗能行业投资增速持续偏快的形势下,工信部与国家发改委酝酿出台关于惩O性电价的实施意见,以解决当前部分能耗大省的惩罚性电价节能效果日益减弱等问题。有关研究报告建议,惩罚性电价的执行电量,应从当前向超额电量和所有电量征收的两种模式并存,统一为向所有电量征收的单一模式。
据测算,后者比前者可节约能耗近千万吨标准煤,多增收76亿元。而国家电监会相关人士提醒,惩罚性电价的实施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而不是全国统一标准,一刀切。对于西部地区的高耗能行业用电,该人士称,内蒙古、甘肃、宁夏等西部省份电力资源富裕,电价便宜,“与其把它长距离输送到别的地区,不如就地发展自己的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