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约定节能目标,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记者昨天从绍兴市政府获悉,这种被称作“能源合同管理”的节能新机制,今后将在绍兴大力推广,节能服务行业也将得到政府一系列政策扶持。
“事实上,O区已经有部分用能大户尝到这种节能新机制的甜头。” 绍兴市经信委一位负责人介绍,市妇保院曾在2010年与一家能源科技公司合作,当时两个多月试运行就同比节约44万度电,按照双方约定2∶8的利益分成,医院在两个月内实际节省近8万元电费。
“新机制的推广,还需大力培育节能服务业市场。” 绍兴市政府有关人士表示,今后政府机构将带头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实施节能改造,各级各类机关及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重点用能单位,在实施节能改造时,也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此外,今后将组织开展对重点用能单位、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与管理,督促用能单位完善能源计量、能源统计、能耗标:体系,为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基础条件。
加强节能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是我市扶持节能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方面。按照做精、做专、做强的目标,政府将大力培育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节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专业服务机构,积极向国家、省推荐实力较强的节能服务公司,争取更多企业列入国家、省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据悉,节能服务公司一旦通过国家、省级备案,就可向市经信、财政部门申请合同能源管理财政资助资金。
绍兴市此次还落实了多项国家税收扶持政策,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如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资产免征增值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