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总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温总理表示,“十一五”期间,经过共同努力,我国基本实现了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以能源消费年均6.6%的增速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11.2%的增长。节能减排工作有力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提高了全社会节能环保意识,遏制了能源消耗强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上升的势头,并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而随后由国务院正式发布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更是为2012年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力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时期。要继续把节能减排作为调结构、扩内需、促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减缓和适应全球气候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完成我国“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国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环境容量及国家产业布局等因素,将全国节能减排目标合理分解到各地区。
据悉,“十二五”期间,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省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要下降18%;北京、河北、辽宁、山东单位GDP能耗要下降17%;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单位GDP能耗要下降16%;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甘肃、宁夏单位GDP能耗要下降15%;海南、西藏、青海、新疆单位GDP能耗要下降10%.
为此,为建立完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更好更快推进本省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各省市地区积极行动,纷纷着手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有助于推动未来各项发展的综合性节能减排方案。
纵观各地,北京、广西、江西、海南、山东等省市均已领先制定出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并顺利发布,如《北京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计划》、《海南“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实施方案》。
这些省市在制定发布本省“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上,量化目标,细化措施,明确进度要求,狠抓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无一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推动,争取能够抓重点,分层次,按时期,有步骤地实现地区经济增长与节能减排的和谐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