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和《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国发[2011]47号)的要求,结合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实际情况,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相关行业协会和专家评审,现对《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进行公示,公开向社会和工业企业征求意见。目录包括电动机、工业锅炉、电器、变压器、电焊机、机床、锻压设备、热处理设备、制冷设备、阀、泵及其他等12大类135项设备(产品)。
公示时间:2012年3月14日至2012年3月27日
电话:010-68205367
传真:010-68205337
电子信箱:jienengchu@miit.gov.cn
附件:《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doc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详见: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