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31号
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节能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千家企业“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0年底,纳入考核的千家企业共881家。2009年考核的901家千家企业中,24家由于兼并、破产、关停等原因没有参加2010年考核。2006-2009年停产的企业中,4家企业恢复生产,纳入2010年考核。
纳入考核的881家企业“十一五”期间共实现节能量16549万吨标准煤。其中866家企业完成了“十一五”节能目标;15家企业未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
附件:一“十一五”期间千家n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表.pdf
二、2010年关停并转千家企业名单.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