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国家发改委对外表示,“十一五”期间,全国单位GDP能耗下降19.1%,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14.29%,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12.45%,基本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
发改委称,“十一五”期间,我国以能源消费年均6.6%的增速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11.2%的增速,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由“十五”时期的1.04下降到0.59,缓解了能源供需矛盾。
“十一五”期间,全国单位GDP能耗下降了19.1%,全国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下降了14.29%和12.45%。2010年与2005年相比,电力行业300兆瓦以上火电机组占火电装机容量比重由47%上升到71%,钢铁行业1000立方米以上大型高炉比重由21%上升到52%,建材行业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量比重由39%上升到81%。
除此之外,钢铁行业干熄焦技术普及率由不足30%提高到80%以上,2010年与2005年相比,水泥行业低温余热回收发电技术由开始起步提高到55%,烧碱行业离子膜法烧碱比重由29.5%提高到84.3%。火电供电煤耗下降了10.0%;吨钢综合能耗下降了12.8%;水泥综合能耗下降了24.6%;乙烯综合能耗下降了11.6%;合成氨综合能耗下降了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