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发改委发布通知,决定“十二五”期间,在部分城市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并选定了北京市、深圳市、重庆市、杭州市、长沙市、贵阳市、吉林市、江西省新余市等8个城市作为首批示范城市,明确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以城市为平台,加大各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整合力度。(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通知》提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围绕产业低碳化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二是围绕交通清洁化改造城市交通体系。三是围绕建筑绿色化推动建筑节能。四是围绕集约化加快发展服务业。五是围绕主要污染物减量化促进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六是围绕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优化城市能源结构,积极推进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除现有支持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各项政策优先向示范城市倾斜外,还将根据项 投资、地方投入和节能减排效果等因素对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同时,要求示范城市政府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安排一定资金支持节能减排工作,形成政策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