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和化工节能网_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主办欢迎您
手机端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最新资讯
财政补助只下放60% 合同能源管理仍踌躇
0
发布时间:2011-01-18 浏览数:4373 新闻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节能减排强力推进下,节能服务业“井喷”之势引发着资本与市场的想象。政策扶持节能服务业升级的阀门,在去年4月开启。从决策者之意看出暮贤能源管理将成为中国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然后,资信良莠"齐的企业、官商结合的项目、财政补贴专项制的漏洞、节能量考核第三方评估者的缺失等,都给这个貌似未来蓬勃发展的行业,蒙上了阴霾。

 

一提到鼓励行业发展,就进行财政专项补助已成为决策者的“惯性思维”。专项的弊端已在诸多行业中呈现:灰色交易频现。真正的扶持不在于给多少扶持资金,而在于市场机制的完善,包括培育融资产品、标准制定、独立考评组织健全。

 

本期专题聚焦节能服务产业,从国内外行业发展状况及专家研判观点等层面给出一个镜像。(王世玲)

 

见习记者 王静书北京报道

 

2010年可谓是合同能源管理政策井喷的一年,但大半年后,行业的发展也似乎并没有“随政策飞”。

 

去年4月2日,作为新型产业之一的节能服务业,首先迎来政策利好,即四部委联合颁布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并于6日到8月间,陆续出台了政策“礼包”,包括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提出给予节能服务产业“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节能服务配套资金奖励和对节能服务公司予以备案等多项利好政策。

 

在2010年8月3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布了第一批节能服务公司的备案名单后,上榜企业被视为将分羹20亿元的财H补贴预算。

 

几家上市公司的股价也接连出现涨停,如延华智能在两个交易日内连续H停,累计换手接近70%。原因在于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功通过审核,成为国家发改委备案的第一批节能服务公司。彼时市场对节能服务行业的总预计是4000亿人民币。

 

然后大半年过去,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大部分节能服务公司还处于亏损状态。很多企业的项目利润都达不到10%,无法实现盈利。

 

“国家是希望将节能服务产业作为战略新型产业来大力发展的。” 在2011年1月13日的中国节能服务产业2010年度峰会(以 简称EMCA峰会)上,国家发改委环资司节能处副处长王静波再次强调国家鼓励该行业的目的。

 

但政策依然没落地的时间表,节能服务产业是否真的就能蓬勃发展?暗礁与壁垒在哪里?

 

记者采访发现,大部分业内人士表示所谓补贴和免税还远没有到位,融资依然是行业发展的重要桎梏,银行似乎并没有因为如上利好政策而对节能服务公司“另眼相看”。而财政支持以“专项”的模式仍不可避免的陷入了制度性缺陷中,即项目申报过程的腐败空间与潜规则N行。

 

政策利好仍“悬空”

 

预算安排20亿只下放了12亿

 

财政部去年计划为已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供投放20亿的补助,但由于业内长期存在的各种不符合新规范的合同标准、节能量统计等问题,这笔钱花得并不顺畅。

 

“合同能源管理的钱安排下去了,但是都没有花出去。预算安排的20亿,现在只下放了12亿。”在EMCA峰会上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査文军处长证实。

 

据悉,中央给的补贴是240元/吨标煤,各地按照自身情况再予以一定补贴,以北京为例,北京市予以260元/吨标煤补贴。凡是在北京享受补贴的节能服务项目可以领到500元/吨标煤的补贴,加上免税等政策带来的利益,这几乎覆盖了30%的成本。

 

但从业者告诉记者,高强度的政策落到地方似乎就变成了蜻蜓点水。

 

“我拿着文件到税务局去申请免税,当地税务局根本不知道这个政策,也不知道该怎么执行”,四川省道生能源投资管理有限股份公司黎亮告诉记者:“到现在为止我们的税一分没免。”

 

国电康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志宏甚至拿出在深圳的报税单给记者看:你看看,哪少交了一分 ?

 

“补贴什么时候落实?有没有时间表?”在发改委主办的合同能源管理培训课上 面对从业者的问题财政部财政科研所副所长苏明无法作答。

 

事实上,中国节能协会 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简称EMCA)于2010年底开展了全国节能服务公司年度普查,调查结果也发现了政策落地问题,即有的地方把财政奖励对象限定在本地公司和本地项目范围内;有的地方要求已完成国家备案的外地节能服务公司再次申请地方备案,通过后才能享受财政奖励政策;有的地方 求外地节能服务公司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新公司。

 

“地方政策与国家政策应该保 一致。”EMCA呼吁。

 

“备案”即纳补贴

 

发改委承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去年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利好不仅体现在财政补贴上,同时也希望帮助节能服务产业解决长久以来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地方保住主义”。

 

如之前节能服务公司在异地做项目,可谓是两头不落好。项目所在地认为,按照国家去年4月份政策节能项目既不在当地缴税2又希望享受当地补贴,自然不情愿。而注册地认为项目不在本地,也不予以补助。

 

2去年10月份发改委下发文件(即“关于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需求及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表示,凡是在发改委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将不再受地域的限制。

 

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0年年底,已经完成第一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共计461家节能服务公司入围,第二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工作正在进行中n

 

对此,王静波在EMCA峰会上向第一批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承诺:“以后你们再遇到n样的问题,哪个地方以此为由不给补助,你们找我。我们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允许在国内市场内再人为地划分‘小市场’”。

 

王静波解读称,这次国家发改委的备案标准相对很低,即可以申请备案的四条标准中,只有“以节能服务为主营业务”和“注册资金500万以上”为硬性要求,其余的“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均为软性要求。对公司过去的业绩也不做要D,有相应资质就可以。

 

尽管有了官方“备案”制承诺,但相关政策在地方落实似乎D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业内人士预测:去年4月出的政策,今年5月能落实就不错了。

 

D了政策落地问题,业内人士还担心另一种由于政策鼓励,而可能出现的市场负面作用。

 

如在政策利好鼓励下,一些大型用能企业也组建了自己的节能公司,如神华集团成立了北京神华中机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蓝星集团成立北京蓝星节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成立中广核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

 

“政策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将会形成节能服务行业垄断,对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形成了行业壁垒。”峰会上,EMCA副主任谌树忠提醒,这将会给这些经过多年发展起来的市场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带来冲击和不公平竞争,还将造成现有节能服务资源不同程度的闲置和浪费。

 

“潜规则”行价

 

30%的补助资金用于“打点”

 

法律和政策对于行业的保护似乎远无法让从业:放心。

 

“只能做政府的项目,还要做有财政支出的项目,比如路灯是最好、最有保:的项目。同时还要选经济发展情况好的地区做,这样才能避免和政府的三角债。”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节能服务公司对用能单位的不信任是他们最主要的担忧,无论用能单位是政府部门还是企业。

 

“能源管理项目的合约期一般都很长,三年五年都有,合同期内用能单位可能发生的变化是无法预测的,这个法律风险目前无法规避。”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合同能源管理律师张志勤告诉记者。

 

“如果用能单位是企业,一旦合同期内企业破产清算了,按照法律程序,先清算职工工资、银行贷款,到了节能服务公司,什么都没有了。”李志宏说。

 

由于缺乏法律规范,再加上节能公司大多选择“政府项目”,而承担政府项镜挠媚艿ノ幌匀痪哂小盎坝锶ā薄R蚨无论用能单位还是节能服务公司似乎都接受了行业内的“潜规则”。

 

一位从业十几年的老总告诉记者:过去财政部发改委也有给这样的项目以补助,但最后真正的资金很多都流于好处费,人情费。

 

他按行内的规矩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假如一个项目补助2000万,真正能用在项目里的资金只有70%。其余10%给“上面”,10%给下游,10%用作吃喝玩乐费用。剩下70%,可能还要给用能单位10%的好处费,“不然凭什么节能-排项目让你中标呢?真正用到买产品和搞技术的费用只有60%。”

 

“因此,现在卖设备不赚钱,大部分节能服务公司都在亏损。很多企业的毛利润大概在15%-18%,连成本都不够。如果再收17%的增值税那就根本不赚钱。”该人士对记者表示。

 

一方面,节能企业们看到了补贴资金存在“跑冒滴漏”,另一方面政策制定者们也担心财政补助被“套取”。

 

即如何有效避免政策漏洞似乎让制定者伤脑筋。于是2010年的国家政策对收益项目及其标准做了相当严格的要求。

 

如在去年8月出台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中,对于合同样本作了相应的规定,国家只认可“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而其余的节能量保证型、融资租赁型y样本将不在规范合同范畴内,即无法按照这类合同享受国家补贴。

 

“其余的合同类y都有不同程度的漏洞可钻,于是政府只好只认定一种。” 王静波表示,比如节能量保证型合同,本质上即是三包承诺。如果签订合同只要求实现1%或0.5%的节能率,可能通过种种途径很轻易就能实现,这个本质上不是合同能源管理,但是却在形式上符合“节能合同”。

 

据EMCA统计,目前国内市场上,节能量保证型处于主导地位,占57%,节能效益分享型占32%,能源费用t管型占8%,金融租赁型占3%。

 

这意味着大多数项目并不在财政补助范围内。为此,EMCA呼吁,“希望对合同能源管理的扶持范畴从节能量分享型逐步扩展到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及融资租赁型。”

 

事实上,无论是专家、企业还是政府都提到,现在业内的所谓“阴阳合同”并不少见。对此,王静波表示,“只要发现一例,政府将追回给予当事企业的所有财政补贴,同时剔除出备案名单,并按情形对相应法人做出处理,必要时将追究法律责任。”

 

融资瓶颈依然

 

财政补贴不如撬动融资杠杆

 

尽管出台了财税优惠政策,但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业的“井喷”还是远景。因为融资仍存掣肘。

 

“我到银行去申请贷款,但当银行问我拿什么抵押时,我没法回答。”黎亮对本报记者表示,“我说拿合同抵押,按应收账款走,但银行说合同期太长风险无法把控。如果用节能设备抵押,银行又认<设备已经在用能单位,节能服务公司对其控制能力太弱,也不能做质押品。”

 

至于<无形知识产权做质押,比如以节能服务公司的技术和专利做质押品,金融机构并不买账。

 

“我向银行贷款,曾经谈了大大小小14个银行,北京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大连银行等等。”李志宏对本报记者表示,“大家谈的很高兴,但没有一家可以给我贷款的。”

 

“目前我们的资金来源只能是股东投资,但股东的资金也是有限的。”黎亮说。

 

在EMCA峰会中,也有企业向王静波发问:“现在国家给了政策,但银行还是不给我们贷款怎么办?”而回复也基本上可以料想——政策表明现在国家愿意开这个口子,但是银行是否贷款还是由银行的风险把控决定。

 

要请担保公司来做担保,也不是很现实。中关村担保公司曾对志宏表示:“如果你做北京的项目,那可以,但是外地项目,我没法担保。”

 

尽管此,但从业内人士来看,短期解决融资困境也不是没有办法。

 

“国家如果将这20亿银行做担保,可以贷出200亿,最终撬动的市场和做出的项目可能就是2000亿。”在李志宏看来,另辟蹊径也可能使得20亿发挥出更大的“杠杆”作用。

 

除了依靠财政,作为长效机制,业内更期待更多相关金融创新。

 

“金融租赁是国外节能服务公司经常采用的融资模式和商务模式,既能有效地降低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负债率,又利于界定项目资产的归属。”EMCA副主任谌树忠表示,“十一五”期间一批金融租赁公司积极探索和尝试与节能服务公司合作节能项目的租赁业务,在建筑和工业领域都形成了成功案例,初步显现了金融租赁对节能服务市场的特殊功能。“十二五”金融租赁有望成为节能服务行业的主要融资方法之一。

 

 

 

 


微信公众号
手机移动端
证书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