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权威人士透露,近期全国各省市地方上报的“十二五”GDP发展目标因大大超出我国到2015年40亿吨标煤的能源消费控制红线,<被打回去要求重新修订。这意味着,“十一五”期间以能源高消费为特点的粗放型高增长不会在“十二五”复制。
“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已经正式写入我国能源“十二五”规划,节能减排也已成为共识,然而,很多地方政府在制定地方“十二五”规划时并未切实贯彻上述精神。据了解,近期各省市地区上报的“十二五”GDP发展目标中,只有北京、上海等少数发达城市报O的GDP增速低于10%,多数省市上报的目标都是两位数增长,甚至有个别省市报出了翻番的目标。
按照上述省市地区上报的GDP目标测算,到2015年我国的能源消费总量将超过50亿吨标煤,而国家能源局提出2015年的能源消费红线为40亿吨,如此,要实现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为15%以及单位GDP能耗下降40%-45%的目标几乎不可能完成。
因此,在“十二五”之初,合理确定各地的发展目标尤为重要。对地方政府而言,以往习惯于追求GDP增速的发展理念应该早日得到改观。目前看来这种发展理念依旧占据主导地位,各地对电力等重大能源项目的投资热情不但不减,反而有大幅增加的冲动。如此一来,对地方高耗能投资项目如果不能严格审批控制,极易导致“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成为一句空话。
目前我国能源需求连年高速增长,能源的对外依存度也大幅攀升,专家预测到2015年,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将达到60%,煤炭的进口量也将大幅增长。我国经济已经走上能源高消费的快车,要想控制能源消费增速必须部分牺牲对GDP高增长的追求。
要将2015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0亿吨标煤内,可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要完成上述目标,不仅要在地方政府制定发展目标时充分把关引导,还要在配套体制方面进行相应改革,以从上到下彻底改变高耗能粗放型的经济发展观。
例如,将节能减排、控制能源消耗总量的目标纳入对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体系中;O时对地方政府投建清洁能源项目予以更多的方向引导、政策支持。让地方政府实现投资冲动的同时,将有限的财政资金大范围转移到节能环保、新材料、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中去,结合当地产业优势在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发展有更高技术含量的产业,避免低端产业的简单复制,让中央精神切O落实到地方政府的“十二五”建设中。
近年来,多个地方经历的“电荒”、“油荒O、“煤荒”、“气荒”尽管产生的原因各有不同,但整体而言,都间接反映了我国能源供应不足的危机已经越来越严重,甚至开始危及民生。这些都要求“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宗旨要得到切实贯彻。在“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不能再重蹈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型高增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