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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定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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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12-16 浏览数:4346 新闻来源:一财网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赵明12月14日在2011中国工业企业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大会上表示,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制定针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优惠税收实施细则,预计近期推出。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央行以及税务总局四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强调通过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以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在中国的发展。

 

《意见》虽明确提出国家将在加强税收征管的前提下,将对节能服务产业采取包括“三免三减半”在内的税收扶持政策。但实际操作中节能服务公司如何认定,提供什么样的节能服务能够享受上述税收扶持政策,则一直未有明确的实施细则政策出台。

 

税收政策扶持不足一直被认为是中国节能服务此前发展不快的一大原因。在能源合同管理中,节能服务公司通常需要采购节能设备用于优化能源利用,但税务部门则往往把节能服务公司看作是一般的节能设备销售商。

 

这也意味着,节能服务公司个位数的服务税一下子就变成了17%的增值税,加大了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压力。赵明表示,国家税务总局正加紧制定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的实施细则,但她并未透露该细则的出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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